吉林省长春市一女孩撞到一行人后突发脑出血。专家表示,行人之间发生碰撞不属交通事故,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维权
本报长春讯 行人之间发生碰撞受伤,算不算交通事故?近日,吉林省长春市发生了这样一起事故,一名8岁女孩在玩耍中与一位市民相撞,倒地后突发脑出血。女孩的家人向当地交管部门报案后被告知,行人之间发生碰撞不算交通事故,无法受理。
今年8岁的女孩小雪家住长春市二道区十里堡村。6月27日20时,在离家不远的一个小卖店门前,小雪和几个小伙伴在玩耍。这时,市民纪先生来到小卖店买东西,在其跨过一个排水沟时,与奔跑过来的小雪撞个正着,小雪一下子摔倒在水泥地上。
小雪的母亲乔女士闻讯后赶到现场,立即将女儿送往附近的医院救治。经医生检查,小雪突发脑出血有生命危险。后经院方紧急抢救,小雪才脱离危险。
为了给女儿讨个公道,乔女士向长春市二道区交警大队报案。交警走访周围群众和目击者获悉,纪先生当时没有骑自行车或驾驶其他交通工具,确认这是一起人撞人引发的事故,不算交通事故,因此不归交警管。乔女士表示不理解,认为事情是在小卖店门前的道路上发生的,应该是交通事故。交警解释称,构成交通事故的要件之一必须是机动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,人撞人不算,交管部门无法受理。
随后,乔女士找到纪先生,希望他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纪先生表示自己没有过错,是小雪跑过来撞到他身上的,不愿意进行赔偿。
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强表示,行人之间发生碰撞受伤确实不属交通事故,交管部门不予受理无过错。此事属民事纠纷,小雪的母亲可以先与纪先生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,如果双方协商不成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虽然纪先生认为自己在此事件中无过错,但《民法通则》中规定,双方均无过错时,可以参照公平责任原则来合理分担各自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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