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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称缺货却仍高价卖 购物网站此举是否违约
时间:2009-10-28 17:10:59来源:[标签:出处]作者:赵慧
购物网站声称图书缺货的同时,却以高于前一折扣价的价格继续销售的行为属于欺诈,是合同违约行为。   ◆提 问◆
近日,消费者张女士在某大型购物网站上看到一本育儿图书正在促销,网站标明书价为原价的五五折。由于是新书上市且价格低廉,张女士便在该购物网站下了订单,并将书款汇至网站账户。次日,当张女士再次登录该网站查看购书信息时,却被网站告知该书缺货,张女士之前的订单无效,网站已为其办理退款,其购书款将返还至她在该网站的购物账户。但张女士发现,该图书在网站上仍有销售,只不过折扣有所变化,由此前标明的五五折改为七五折。
张女士想问,网站此举是否违约?自己可否要求网站以现金的形式返还购书款?
◆回 答◆
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军认为,该购物网站声称图书缺货的同时,却以高于前一折扣价的价格继续销售的行为属于欺诈,是合同违约行为。
刘亚军说,该网站在网页上标明的销售价格属于明码标价,是一种合同要约,已经超过广告的概念,消费者正是因其价格低廉而选择到此购物的。网站单方以“缺货”为由中止合同,而实际上该图书并未缺货,仍明码标价进行销售,网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。既然消费者可以证明网站销售的图书不缺货,那么网站就应按照当初与消费者的约定价格销售图书,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另外,网站选择将购书款返还到消费者的购物账户中而不以现金形式返还,剥夺了消费者自由使用此笔金额的权利,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,涉嫌强制消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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