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,潍坊滨海消费者协会接到某美容院的投诉案多起,都是涉及到预付卡的消费纠纷。王女士等十多位消费者,在滨海某美容店办理了预付费的美容卡。但是现在该美容店服务质量下降,服务价格不明示,往往做完才告知消费者价格,并且价格高的离谱。服务人员不足,根本不能正常服务于顾客。他们要求经营者退返消费卡内的留存金额,却被拒绝。这些消费者少的预付了5、6千元,多的办了好几张卡预付累积达到了几万多。
滨海消协受理投诉后,消费工作人员立即与该美容院取了联系,经调查了解,认定消费者投诉的问题属实,经消协调解该店潍坊总店派工作人员到滨海与消费者进行处理,最终与投诉的王女士等十多位消费者达成协议,退还消费者在美容店剩余的预存款共计6万多元,并承诺为消费者在该店未消费完的美容项目提供服务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条规定:“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有权获得质量保障、价格合理、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,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。”第四十七条规定:“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,应当按照约定提供。未按约定提供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;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、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。”本案中,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与之前与消费者承诺的服务不一致,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,应当退还消费者预付款。
消协发出消费提示,要求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时要慎重。看似极其优惠的预付卡消费,但事实上并不那么美好。首先,目前大部分的发卡企业都不具备规定的发卡资质,一些小规模的商家往往经营不稳定,消费者遇到商家易主、店方倒闭甚至携款潜逃的情况时,自身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。其次,办理预付式会员卡、年卡,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自己对消费范围的选择。
(王海波 刘东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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