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情简介】今年10月7日,浙江省江山市廿八镇陈某的八岁女儿在其亲戚陪同下,前往该市区某游乐城滑滑梯玩耍,由于滑滑梯顶边存在较大的空隙,且没有安全防护网罩,小孩不幸从近2米高的梯顶掉落,造成一颗恒牙当场掉落,牙床受伤缝合5针,小孩不仅身体上受到伤痛,精神上也受到惊吓,一颗门牙掉落直接影响小孩的容貌。其父母认为,经营者场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,应承担相应的责任,经营者也承认自已场所存在隐患,但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不成,为此,小孩父母作为监护人向该市消保委城南分会投诉,请求帮助依法予以调解。
【处理过程及结果】城南分会受理该起投诉后,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察看,对当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,又多次找当事人进行多次商谈,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浙江省实施〈消法〉办法》有关条款规定,据理力争,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。由游乐城经营者当面向小孩父母表示歉意,全额支付受伤者医疗费:330元;支付受伤者恒牙镶植费用计6000元;一次性支付受伤者精神损失费计5000元,上述项目合计人民币11330元整,10月22日,当事人小孩父母亲和经营者在达成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,在城南分会调解人员的监证下赔偿现款全额兑清。
【案例评析】一起因女童在游乐场所摔伤而引发的消费纠纷投诉,在城南分会工作人员努力下,经召集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协商调解,最终达成调解协议,终于被划上圆满的句号。消费安全需警钟长鸣,值得一提。近年来,消费场所人身财产安全投诉时有发生,此类纠纷只有叹息、同情和遗憾,没有赢家,应引起经营者高度重视。该起消费安全纠纷主要责任在于经营者,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,如果业主能主动防范,平时加强管理,该起事件完全可以避免,但往往就是一时疏忽,酿成伤害,女童受伤非常值得同情,经营者反省后也自知理理亏,痛惜地表示一定要吸取这非常深刻教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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