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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粱标准
时间:2009-11-11 15:36:13来源:[标签:出处]作者:成龙
  标准类别:GB-国家标准,关键词:高粱,标准号:GB8231—87,标准名称:高粱,标准分类:农业种植标准。
本标准适用于收购、销售、调拨、储存、加工和出口的商品高粱。
1 分类
根据高粱的粒质分为两类:
1.1 硬质高粱:粒质坚硬,角质部分占本粒二分之一以上的颗粒不少于 70%。
1.2 软质高粱:粒质松软,角质部分占本粒二分之一以上的颗粒低于 70%。
2 等级指标
2.1 各类高粱以容重分等,不完善粒、水分、杂质为增减价项目,质量指标见下表:
等 级 容重,g/L 不完善粒 杂质 水分,% 色泽气味
硬质高粱 软质高粱 % % 九省区 一般地区
最低指标 最低指标
1 760 740
2 740 720 3.0 1.0 14.5 13.5 正常
3 720 700
注:九省区指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、内蒙古、山西、宁夏、新疆、青海、甘肃,一般地区指除九省区以外的省、自
治区、直辖市。
2.2 各类高粱以2等为计价基础。
2.3 带壳粒:硬质高粱不得超过 5%,软质高粱不得超过 10%。
2.4 卫生项目按 GB2715—81《粮食卫生标准》,GB2761—81《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允许量标准》;GB4809—84《食品中氟允许量标准》,GB4790—84《粮食中二溴乙烷残留量卫生标准及检验方法》;GB5127—85《食品中敌敌畏、乐果、马拉硫磷、对硫磷允许残留量标准》执行。植物检疫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2.5 收购高粱水分的最大限量和安全储存水分标准以及糯性高粱标准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。
3 名词解释
3.1 容重
粮食籽粒在一定容积内的重量,以 g/L表示。
3.2 不完善粒
不完善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,包括下列几种:
3.2.1 病斑粒
粒面有病斑,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。
3.2.2 虫蚀粒
被虫蛀蚀,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。
3.2.3 破碎粒
籽粒破碎,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。
3.2.4 霉变粒
粒面生霉,或胚乳变色变质的颗粒。
3.2.5 生芽粒
芽或幼根突破皮层的颗粒。
3.3 杂质
通过规定筛孔和无使用价值的物质,包括下列两种:
3.3.1 筛下物
通过直径2.0mm圆孔筛的物质。
3.3.2 其他杂质
无使用价值的高粱籽粒、高粱壳(含未脱落的高粱壳)、异种粮粒及其他杂质。
3 4 色泽、气味
一批高粱固有的综合色泽和气味。
4 检验方法
4.1 高粱样品的扦取按照 GB5491—85《粮食、油料检验 扦样、分样法》执行。
4.2 容重的测定按照 GB5498—85《粮食、油料检验 容重测定法》执行。
4.3 硬、软质的鉴定按照 GB5493—85《粮食、油料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法》执行。
4.4 杂质、不完善粒的检验按照 GB5494—85《粮食、油料检验 杂质、不完善粒检验法》执行。
4.5 水分的测定按照 GB5497—85《粮食、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》执行。
4.6 色泽、气味的鉴定按照 CB5492—85《粮食、油料检验色泽、气味、口味鉴定法》执行。
5 包装、运输和储存
高粱的包装、运输和储存,必须符合保质、保量、运输安全和分类、分等储存的要求,严防污染。
备注:
UDC633 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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