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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色食品咖啡粉标准
时间:2009-11-23 09:28:00来源:作者:锡山
  标准类别:NY/T行业推荐标准,关键词:绿色食品咖啡粉,标准号:NY/T 289-1995,标准名称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,绿色食品咖啡粉,标准分类:无公害/绿色/有机食品标准,颁布日期:1995-1-1。
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咖啡粉的术语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藏。
本标准适用于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咖啡粉。
2 引用标准
GB 4789.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
GB 4789.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
GB 4789.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
GB 4789.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
GB 4789.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
GB/T 5009.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
GB/T 5009.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
GB/T 5009.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
GB/T 5009.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
GB/T 5009.7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方法
GB/T 5009.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
GB/T 5009.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
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
GB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
GB 9679 茶叶卫生标准
3 术语
3.1 绿色食品
经专门机构认定,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、优质、营养食品。
3.2 绿色食品咖啡粉
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咖啡粉。
3.3 咖啡粉
生咖啡豆经过焙炒磨碎后所得制品。
4 技术要求
4.1 原料要求
本产品应以绿色食品产地生产的优质咖啡豆为主要原料制成。
4.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。
表1
项 目 指 标
色 泽 棕咖啡色,色泽均匀一致
形 态 均匀颗粒状,无结团现象,无炭化发黑,无杂质
气 味 具有焙炒咖啡特有的芳香气味,无其他异常气味
滋 味 醇和、鲜爽纯正的咖啡特有风味,无焦糊等不正常滋味
4.3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。
表2
项 目 指 标
水分,% ≤3.0
灰分,% ≤5.0
咖啡因,% ≤1.0
总糖,% ≤9.0
粗脂肪,% ≤13.0
粗蛋白,% ≤15.0
水浸出物,% ≥20.0
铅(以Pb计),mg/kg ≤0.5
砷(以As计),mg/kg ≤0.5
铜(Cu计),mg/kg ≤15.0
六六六,mg/kg ≤0.1
滴滴涕,mg/kg ≤0.1
4.4 微生物学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。
表3
项 目 指 标
菌落总数,个/g ≤500
大肠菌群,个/100g ≤15
致病菌 不得检出
5 试验方法
5.1 感官检验
5.1.1 色泽及形态
取20g咖啡粉样品于洁净白瓷器皿中,在漫射日光或接近日光的人造光下,肉眼观察其色泽及形态。
5.1.2 气味
取20g咖啡粉样品于无味洁净器皿中,鼻子靠近器皿边缘吸气。鉴别气味。
5.1.3
取20g咖啡粉样品加入200mL开水煮沸1-3min后去渣品尝。
5.2 净重及允许偏差
净重的测定,用称重法计量测定,并按式(1)计算:
净重=咖啡粉和包装总重-包装重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(1)
允许偏差±3%。
5.3 理化试验
5.3.1 水分的测定按GB/T 5009.3规定进行操作。
5.3.2 灰分的测定按GB/T 5009.4规定进行操作。
5.3.3 咖啡因的测定按附录A进行操作。
5.3.4 总糖的测定按GB/T 5009.7规定进行操作。
5.3.5 粗脂肪的测定按GB/T 5009.6规定进行操作。
5.3.6 粗蛋白的测定按GB/T 5009.5规定进行操作。
5.3.7 水浸出物的测定按GB/T 8305规定进行操作。
5.3.8 铅的测定按GB/T 5009.12规定进行操作。
5.3.9 砷的测定按GB/T 5009.11规定进行操作。
5.3.10 铜的测定按GB 9679规定进行操作。
5.3.11 六六六残留量的测定按GB 9679规定进行操作。
5.3.12 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按GB 9679进行操作。
5.4 微生物学检验
5.4.1 菌落总数的测定按GB 4789.2规定执行。
5.4.2 大肠菌群的测定按GB 4789.3规定执行。
5.4.3 致病菌的检验按GB 4789.4、GB 4789.5和GB 4789.10规定执行。
6 检验规则
6.1 产品应以同一班同一条生产线上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“批”。
6.2 产品应分批编号,按批号取样检验。
6.3 取样
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若干件,重量达1500g以上。然后混匀,取500g作样品,供检验用。
6.4 检验项目
水分、灰分、咖啡因、总糖、粗脂肪、粗蛋白、水浸出物、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和感官检验为每批必检项目。其他指标为不定期抽检。
6.5 交收检验
每批产品须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6.3取样,按本标准进行检验。经检验合格的产品,签发合格证,方准出厂。
6.6 型式检验
6.6.1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,有下列情况之一,也应进行:
a)更改主要原料;
b)配方或工艺有较大变化时;
c)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;
d)交收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e)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。
6.6.2 型式检验包括感官、理化和微生物学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。取样同交收检验取样。
6.7 判定原则
必检项目中不符合技术要求规定的,可从该批中抽取两倍样品进行复验。但微生物项目不准复验。若复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要求,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。复验以一次为限。
7 标签与标志
7.1 产品标签与标志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,具体标注按GB 7718执行。
8 包装、贮存、运输
8.1 包装
8.1.1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》中的有关规定,还应符合绿色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标准。
8.1.2 包装规格由生产厂家根据市场需求而定。
8.1.3 包装要求
8.1.3.1 马口铁罐装。罐口应有铝箔密封。罐内外表无明显擦伤,无锈斑,搭口的焊接应均匀致密,涂有无毒防锈材料,罐内清洁卫生,封口严密。
8.1.3.2 玻璃瓶装。瓶口应有铝箔密封,密封性能良好。
8.1.3.3 食品用塑料复合袋、铝箔复合袋装。复合袋应无变形破损,封口不渗漏。
8.1.3.4 包装上应有产品说明,并附有产品合格证。
8.2 运输
产品运输时,车、船应遮盖,避免日晒雨淋。同时要小心轻放,避免剧烈震动。严禁与有毒、有害、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。
8.3 贮存
产品贮藏库应通风良好,保持干燥。堆放时与周围墙壁隔离20 cm以外,离地面10cm以上,不应与潮湿、有异味的物品堆放在一起。
8.4 本产品自生产日期算起,有效保存期限为:
8.4.1 罐装和瓶装
铝箔密封为12个月,充氮包装为18个月,真空包装为24个月。
8.4.2 复合袋装
封口包装为9个月,充氮包装为15个月,真空包装为20个月。
附 录 A
咖啡因的测定
(补充件)
A1 测定原理
将咖啡粉与蒸馏水和氧化镁共沸,游离出咖啡因,经酸化后,用三氯甲烷抽提。抽提液浓缩后,以凯氏定氮法测得其含氮量,再换算为咖啡因含量。
A2 仪器
A2.1 凯氏半微量烧瓶,容量100 mL。
A2.2 凯氏半微量蒸馏装置。
A2.3 10 mL微量滴定管,具0.05mL分度。
A2.4 分析天平,精度0.1mg。
A2.5 分液漏斗,容量125mL。
A2.6 水浴锅。
A2.7 三角锥瓶,容量250mL,500mL。
A3 试剂
所有试剂应是确认的分析纯试剂,试验用水应是蒸馏水(或离子交换水)。
A3.1 混合催化剂:30份无水硫酸钾、4份五合水硫酸铜、1份硒粉,碾磨细密、均匀。
A3.2 40%氢氧化钠溶液。
A3.3 2%硼酸溶液。
A3.4 0.01 mol/L硫酸标准溶液。
A3.5 混合指示剂:将0.1g甲基红和0.05g次甲基蓝溶于100mL的95%乙醇中(V/V)。此混合指示剂不够稳定,存放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。
A3.6 浓硫酸,密度1.84 g/mL。
A3.7 氧化镁。
A3.8 三氯甲烷。
A3.9 1%氢氧化钾溶液。
A4 试验步骤
称取2g咖啡粉试样,准确至0.1mg,置于500 mL锥瓶中,加入5g粉状氧化镁(A3.7)和150-200mL水,加热至沸,并不时摇动。经微沸45min后,取下稍冷,转入250mL容量瓶中,水洗锥瓶及漏斗,洗液拼入容量瓶中,冷却至室温后,水稀释至刻度,摇匀。
过滤,用移液管吸取50mL(相当于样品重的五分之一)澄清滤液于125mL分液漏斗中,加4mL硫酸(1 9)。用三氯甲烷(A3.8)提取5次,每次10mL,提取时需用力振摇1min,待溶液澄清后,将三氯甲烷层放入另一个125mL分液漏斗中。加入5mL1%氢氧化钾溶液(A3.9)于三氯甲烷萃取液中,剧烈振摇1min。待溶液分层后,将三氯甲烷放入100mL凯氏烧瓶中,再用5mL三氯甲烷提取氢氧化钾溶液一次,提取液拼入凯氏烧瓶中。于水浴上蒸发三氯甲烷使其体积小于10mL。再加入0.5g混合催化剂(A3.1)和3mL浓硫酸(A3.6),在通风橱内,小心加热凯氏烧瓶的内容物至微沸,当内容物成为清澈的绿色而不带淡黄色后,继续加热30min,消化结束。
在每次开始蒸馏前,蒸馏装置需通蒸汽清洗30min。
加10mL蒸馏水于凯氏烧瓶中,溶解已消化的内容物,将内容物从小漏斗口转移到蒸馏瓶中,用少量蒸馏水洗凯氏烧瓶内壁3次,洗涤液也转入蒸馏瓶内,再加入15mL40%氢氧化钠溶液(A3.2),并用少量蒸馏水洗漏斗。在250mL锥瓶中,加入10mL硼酸液(A3.3)和2滴混合指示剂(A3.5),将锥瓶放在蒸馏装置的冷凝管下端,并使冷凝管下端浸入吸收液里面。
以上步骤完成后,通蒸汽蒸馏10min,收集馏出液总体积约70mL,放低锥瓶,使冷凝管的下端恰好露出馏出液液面,再蒸馏1min,最后用少量蒸馏水冲洗冷凝管下端,冲洗液也收入锥瓶中,蒸馏结束。
用硫酸标准溶液(A3.4)滴定锥瓶内的馏出液至微红色为终点。
用10mL蒸馏水代替试样按上述同样步骤进行空白试验。
A5 结果计算
结果按式(A1)计算: (V2-V1)·c×0.0485×5
咖啡因含量(%)=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×……………(A1)
m
式中:V2——滴定试样所消耗硫酸标准溶液体积,mL;
V1——滴定空白所消耗硫酸标准溶液体积,mL;
c——硫酸标准溶液的摩尔浓度,mol/L;
0.0485——1 mol/L硫酸标准溶液相当于无水咖啡因的克数;
m——试样质量,g。
备注:
附加说明: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。
本标准由农业部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本标准由华南热带作物产品加工设计研究所负责起草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茂芳、许逵、李日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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